12月21日上午,学校党委委员、副院长兰迎春带领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对各类实验室、学生宿舍、餐厅、图书馆、美食街、档案馆、菜鸟驿站等安全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安全工作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学校各部门单位能够严格按照上级安全工作文件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兰迎春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严肃认真地进行整改并于12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保卫处备案。
检查活动结束后,兰迎春做了简短总结,要求保卫部门牵头组织好《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动员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人人参与,注意总结经验,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全力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更加安全、有序、稳定的育人环境。
【信息来源:保卫处 撰稿:王伟 责编:苗冠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