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高级职称教师承担的课程门数为789,占总课程门数的63.32%;课程门次数为1595,占开课总门次的63.24%。
正高级职称教师承担的课程门数为330,占总课程门数的26.48%;课程门次数为642,占开课总门次的25.46%。其中教授职称教师承担的课程门数为330,占总课程门数的26.48%;课程门次数为641,占开课总门次的25.42%。
副高级职称教师承担的课程门数为679,占总课程门数的54.49%;课程门次数为1359,占开课总门次的53.89%。其中副教授职称教师承担的课程门数为676,占总课程门数的54.25%;课程门次数为1351,占开课总门次的53.57%。各职称类别教师承担课程门数占比见图1。

图1 各职称类别教师承担课程门数占比
